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遂宁市医药行业协会关于收取2022年度会费的公示

发布时间:2022年07月04日 点击数:836

遂宁市医药行业协会

关于收取2022年度会费的公示

协会全体会员单位:

我会定于2022年7月13日开始收取协会2022年度会费,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,为减轻企业经营负担,支持会员单位发展,本年度会费作减半收取,现将相关收费情况作如下公示:

一、收费项目:遂宁市医药行业协会2022年度会费

二、收费依据:遂宁市医药行业协会《章程》

三、《章程》会费缴纳标准:

1、会长单位:人民币万元整(20000.00元);

2、副会长单位:人民币壹万元整(10000.00元);

3、监事单位:人民币叁仟元整(3000.00元);

4、理事单位:人民币叁仟元整(3000.00元);

5、普通会员单位:人民币壹仟元整(1000.00元)。

四、2022年度会费缴纳标准:

1、会长单位:人民币万元整(10000.00元);

2、副会长单位:人民币伍仟元整(5000.00元);

3、监事单位: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(1500.00元);

4、理事单位: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(1500.00元);

5、普通会员单位:人民币伍佰元整(500.00元)

五、协会对公账户:

收款单位:遂宁市医药行业协会

开户银行:工行遂州支行

银行账号:2310 4628 0910 0011 483

六、协会服务内容:

(一)开展药械行业诚信体系建设。围绕行业《诚信体系建设评定标准》制定诚信示范企业评定细则,在全市免费开展“诚信示范药店”评定工作,并在遂宁市各大媒体网站免费宣传报道,提升遂宁市药械行业的专业服务水平和影响力。

(二)以社会共治为基础,选聘有管理经验的执业药师、医师为巡查员,以行业管理法规为依据,以抽查的方式对会员单位的零售药店开展巡查活动,提升行业自律能力。

(三)开展药、械专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。每年为会员免费开展法律、法规、GMP、GSP、医疗器械相关知识、营销管理等培训活动并宣传、贯彻、解读国家对药械行业的方针、政策及法规,服务企业发展。

(四)编辑协会商讯,以协会网站、QQ群、微信群为工作手段,收集整理并通报行业政策、会员信息、行业动态、会员喜讯、不诚信案例、违反协会章程等行为,为主管部门收集行业信息和数据,为推进遂宁药产业整体发展服务。

(五)通过协会成员团队的力量,制定合理的业务运营模式,组织本市范围内有代理能力的会员单位基药、处方药、部分OTC、耗材等产品的总代理,并在会员单位内公开、透明分销。以扩大遂宁市医药产业的整体规模、提升会员企业的综合效益为目的,将“遂宁模式”推向全国。

(六)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,开展药械从业人员及群众安全用药知识公益宣传教育活动。按实际需要编辑印制《药品安全用药手册》,向全市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发放,增强公众安全用药意识。

(七)组织会员单位分版块开展商务考察和管理学习交流活动。

(八)积极与市场监督管理局、财政局、卫计委、人社局、经信委、商务局、工商联等政府管理部门加强联系,获取支持,维护会员合法权益。

(九)参与制定遂宁市医药行业规范标准细则、提出政策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。

(十)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制定行业自律的规范和具体执行方案,加强行业生产经营的规范性。

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,请致电行业协会秘书处或到秘书处办公点反映。(电话:0825-8192387,地址:经开区龙兴路398号)

公示时间:2022年7月4日—2022年7月8日

遂宁市医药行业协会

2022年7月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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